“盲盒”营销玩套路,应让其玩完了!(什么是盲盒营销)

网友投稿 209 2022-07-04


据上海本地媒体报道,上海一位市民顾先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泡泡玛特抽盒机上的“神秘商店”活动,在选择时按了99元抽一次,没想到付款时直接跳转到全包,一下子支付2178元,立即申请退款却被客服拒绝。北京青年报记者根据消费者描述得知,所谓“全包”即一次性扫货了本次“神秘商店”列出各档中剩余的全部奖品。页面会提示每种奖品剩余数量,根据剩余数量的不同,其全包价格也不同,从2700多元到9700多元不等,得到的数量也从30多个到100多个不等。怀着寻找刺激的心情,玩了一次盲盒,结果被套路了。寻刺激,寻出了自己的利益损失。昨天,一个同事讲,孩子拿了一百元钱去买盲盒,打开一看,一个质量低劣的塑料娃娃,让人大失所望。一个套路大人,一个套路孩子,如此盲盒营销应该玩完了。表面看来,盲盒营销是满足人们的好奇心,侥幸心,似乎有存在的价值,而且,也的确正在风风火火。但是,仔细想来,所谓的盲盒营销,已经变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载体,商家阴谋诡计的阵地。因为盲盒营销可以无视消费者知情权,可以无所顾忌的利用消费者的好奇心理,侥幸心理,请君入瓮。尤其是对一些未成年人,他们不懂得金钱的来之不易,只知道花钱寻找刺激,盲盒营销,无疑培养了他们的赌博心理,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。同时,盲盒营销也对健康的市场营销是一个致命的打击,健康的市场营销是以质量和服务取胜的,而盲盒营销则是以刺激和侥幸诱惑消费者,这样的畸形诱惑是市场经济的毒瘤,要不得。因为,这样的畸形诱惑必然是牺牲大部分消费者的利益,让个别人侥幸得逞;同时,这样的畸形诱惑,也是对商品质量和服务提升的一个打击。现在,有些人认为,对于盲盒营销只要进行法制监管就行了,所谓盲盒营销法律不能盲盒,但是,笔者对这种观点不敢苟同。笔者认为,盲盒营销如同一个老少皆宜的“商品赌博”,对于这种营销怪胎法律要做的不是监管,而是取缔。市场营销可以创造创新,但是,对于创造出的畸形,创新出的丑态,我们要做的只有铲除。泡泡玛特成立于2010年,其盲盒产品占比超过八成。根据泡泡玛特2020年向港交所提交的招股书显示,2017年至2019年,公司毛利达到7530万元、2.98亿元及10.9亿元;同期的毛利率分别为47.6%、57.9%及64.8%。据此计算,售价39-59元的盲盒,其成本仅十多元。如此暴利营销难道正常吗?盲盒营销就是欺诈消费者,应该玩完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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